两名穿著黑色制服的巡警举著配枪,快步冲了过来。借著路灯,他们一眼就看到了尸体,隨后立刻將枪口对准了克劳伦斯。
“发生了什么?!姓名、年龄、住址……”其中一名巡警神色严峻,开始盘问,手指搭在了扳机上。
“我是阿霍瓦郡警察厅特殊行动部,第七小组的人员,麻烦通知他们。”
闻言,两名巡警的脸色变了,也不再询问发生了什么。其中一名巡警对著同伴使了个眼色,同伴立刻收枪离开了这里。
留下的巡警,枪依然指著克劳伦斯,但態度好了许多:
“抱歉,先生。在长官到来之前,公事公办。”
“理解。”克劳伦斯有些无力地开口,“廷根抢劫的案发率很高吗?”
闻言,巡警想了想,答道:“呃……不能说没有,但確实不多。”
不多……克劳伦斯喃喃重复著这个词。
不多时,印著专属徽章的马车就停在了旁边,下来了两个人。为首之人正是邓恩·史密斯。
跟在他身后的是克劳伦斯没见过的人,三十来岁,皮肤格外白皙,黑髮蓝眼,气质冰冷而阴暗。
邓恩手举一枚徽章,对著巡警说道:“辛苦了,接下来交给我们。”
巡警看到徽章,眼神一凝,立刻敬礼,大声说道:“是,高级督察先生!”
看著巡警步伐认真地离开,邓恩低沉而温和地开口:
“没事吧?这位是我们的同事,弗莱,收尸人。”
被称作弗莱的人,只是微微向克劳伦斯点了一下头,便径直走向了尸体进行著检查。
邓恩看著克劳伦斯,继续说道:“刚才发生了什么?”
闻言,克劳伦斯长长呼了一口气,神色疲惫地开口:
“被抢劫了,具体细节很难解释,他似乎是自己摔死的。”
邓恩挑了挑眉,继续问道:
“自己摔死的?我明白了。我们还需要调查一下。你如果愿意,可以跟我们走一趟。当然,明天过来也行。”
邓恩神色温和,徵询著克劳伦斯的意见。
“回公司?可以。”克劳伦斯此刻正缺乏安全感,看著弗莱將尸体放进车厢,他跟著邓恩上了马车。
而且克劳伦斯发现,邓恩在吸纳前后对待他的態度,简直是天差地別。
半小时后,安保公司內,弗莱將尸体搬运到了地下,邓恩让克劳伦斯先在沙发上休息,之后也去了地下。